合同编号:DNDZ001
甲方(债权出让人):
身份号码:
电话:
邮箱:
乙方(债权受让人):济南悦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
甲方依法享有XXX的合法债权120200元,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享有XXX合法债权以84140 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实现债权目的后10日内支付甲方款项,部分实现的,按照部分支付。
3、甲方负责通知XXX债权转让事宜。必须以EMS、邮件、电话或者短信通知XXX,以保证债务人悉知债权转让事宜。并于10日内把通知证据提交给乙方,如甲方违约,惩罚性违约金为5万元。
4、合同签订10日内,甲方应将甲方与XXX之间的银行流水(原件)、账号、会员单位等信息的提供给乙方。如甲方违约,惩罚性违约金为5万元
5、本合同解除需要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享有单方解除权。
6、甲乙双方一致约定,关于本合同的纠纷解决方式为仲裁,仲裁机构为济南仲裁委员会。
7、各方确认本合同头部注明的联络信息均为其有效的通知方式或约定送达地址。由于一方通信信息错误、变更未及时通知等情形导致通知不到或迟延的,应自行承担相应风险。以电子邮件发出的,邮件系统显示发出的当日视为送达。以手机短信通知的,短信发送视为送达。各方均同意,一旦双方发生争议,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通过手机短信送达。
8、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文章来源:商品交易场所创新服务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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